房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后果有哪些?
房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证明自己是土地使用权的享有人。但有时候,往往有很多人都不在意这个事情,疏于办理土地使用证,或着办理了弄丢了也不进行重新办理。那么,房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后果有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1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此时房地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二、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发。购房者不注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发现自己购买的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规建筑。此时开发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无力赔偿,较后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三、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许多业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方才想到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此时开发商多已人去楼空。这就给想要交易的房主带来了很大麻烦,也影响到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四、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但是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动迁单位就无法确认业主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
五、容易遭受意外损失
土地使用权依据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福利性项目用地及综合类性质用地等类别。我们通常购买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但是近些年兴起了一些所谓“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两用楼,开发商以商住两用或是酒店式管理来吸引购房者,有时却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因为此类楼盘有些是建设在公共性建设用地上。由于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同,购买此类房地产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损失。诸如,房屋分摊的公共面积较大;交易契税较普通的住宅楼要高;物业管理费用较高;按揭贷款的年限较短等。更为重要的是,此类楼盘通常并不认为是住宅,因此一般不允许落户。所以,购买商品房时,还应关注建设土地用途。
首先,土地使用权证作为证明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凭证之一,在很多政府部门办事都需要进行查验的。如果房子未进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那么,房子无法进行二手买卖。并且土地被开放商抵押了都不知道,最重要的就是在拆迁的时候,可能面临赔偿得不到的地步。
总结:房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后果有哪些?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证明自己是土地使用权的享有人。但有时候,往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试用期最长时间是多久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很明显,这是用人单位对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的错误理解,这样做也是不合法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
·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其实在开车的时候,只要您遵守我国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型的交通事故的。但是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只顾自己的方便,不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
·订立的口头遗嘱何时有效力
一、订立的口头遗嘱何时有效力?
订立的口头遗嘱何时有效力一、订立的口头遗嘱何时有效力?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才有效力。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院规定了仲裁时效为一年的时间,而......
·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2023
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当中驾驶员的行为规范,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则......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
房子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后果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