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化。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为了防止市场秩序出现混乱,各地政府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下文中的杭州征地补偿标准,在杭州市的一切拆迁补偿均要按照下述的标准进行。一、杭州征地补偿标准1、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征收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为:一级区片2.5万元/亩、二级区片2万元/亩、三级区片2万元/亩。征收非耕地类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减半计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照以上包干价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由其据实补偿。2、征地调节资金标准征地调节资金标准为:各级区片均为2万元/亩。 征地调节专项资金的50%由镇(街道)财政专项管理,另50%由村集体管理,用于征地过程中征地经济补偿费的平衡、征地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征地补偿费的预支等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征地调节资金按区域分区片筹措,列入征地成本。3、“撤村建居”村征地补偿标准尚有农业人口和集体土地的“撤村建居”村的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已无农业人口、尚有集体土地的北干街道的高田、永久、柳桥、荣联社区,新塘街道的井头王、半爿街社区,宁围镇的金一、金二、宁安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内地耕地类土地按19.5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内地非耕地类土地按10.75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围垦耕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围垦非耕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标准执行。靖江街道的小石桥、安澜桥社区的“撤村建居”村,征收其耕地类土地按18.6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其非耕地类土地按10.3万元/亩标准执行。4、征收镇(街道)属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收镇(街道)属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各镇(街道)所辖各村平均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其征地经济补偿费筹措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50%由区财政统筹,用于征地安置费支付的不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另50%、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征地调节资金全额返回给镇(街道)。5、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的经济补偿标准位于绕城公路范围内的国有农用地(含湘湖农场、红垦农场、钱江农场、棉麻试验场等),使用耕地类土地按21.08万元/亩的标准补偿,绕城公路范围以外的国有农用地,使用耕地类土地按15.8万元/亩的标准补偿。使用非耕地类土地补偿标准减半计算。6、其它事项对人员已经全部农转非并已安置的村,尚有剩余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全额返还给村集体;安置补助费筹措后,按50%的比例返还给村集体。本通知所称耕地类土地包括农用地中除林地以外的各类土地和建设用地;非耕地类土地包括林地和未利用地。征地拆迁主要赔偿土地使用人的房屋价格、搬迁安置费用以及会带来的停产停业的损失。发生补偿方面的纠纷可以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如果调解后仍不满意的话可以到相关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总结: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是为了更多更好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使城市规划更加合理化。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
      虚假离婚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外宣称夫妻离婚,但实际上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则是夫妻之间本没有离婚的意思,但出于某种目的而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虚假离婚会给当事人带来一些风险......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一、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的概念是什么?1、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奸妇女、......


·属于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的有哪些
      属于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的有哪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


·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


·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的吗?
      一、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吗?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


杭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