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证的补偿的问题,为此,也是经常的引起纠纷。那么,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我们的法律中的相关的规定。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其实,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我们的法律中以及各个地区的政府部门都是会出台相关的补偿的措施的。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而且,我们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但是,如果我们对于补偿的方案有任何异议的话,都是可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的。
总结: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拆迁的问题,一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在进行处理拆迁的问题的时候,会经常涉及到房产的补偿以及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一、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批捕的刑罚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的刑期,有期徒刑最低为6个月,被判拘役的最低为1个月。批捕后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
·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很谨慎的,毕竟此时涉及到
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很谨慎的,毕竟此时涉及到的房屋价款很大,因此就需要协商约定清楚付款的方式、期限等等。那您知道商品房买房的付款方式有哪几种吗?如果买卖商品房出现了违......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具体来说,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可......
·郫县限购政策如何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
郫县限购政策如何规定的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
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证如何赔偿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