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没有达成协议需要离婚,那么在诉讼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立案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起诉离婚不需要立案但仍需要证据
  
  起诉离婚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证据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在证据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9、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如果夫妻双方都比较富裕,则需要调查清楚一方的财产情况,以免遗漏,还要防范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较高,有必要查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了。
  
  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当然在准备相应证据的时候还要注意说明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夫妻双方有财产以及抚养方面的争议,那么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因此证据是十分重要的。
  
  
总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
      医疗事故的鉴定原则在鉴定医疗事故的时候,所鉴定出的医疗事故报告,直接关乎患者和医院所承担的责任和赔偿的义务。所以在鉴定医疗报告的时候,需要遵循公平,公证,公开的一个原则,及时为患者......


·一、没劳动合同上班考勤算劳动依据吗?
      一、没劳动合同上班考勤算劳动依据吗?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而且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已有大量用人单位都主动和劳动者签订了劳......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十级伤残需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在这个交通发达的时代
      在这个交通发达的时代,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埋伏在我们身边,一场交通事故可以让一个家庭变的支离破碎,给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人们都人心惶惶的时刻提防着它,所以......


·公司与股东股权收购是什么法律关系?
      公司与股东股权收购有什么法律关系?1、股东股权收购也就是股权转让,本质属于权利的买卖,股权转让交易通过合同之债的法律关系实现最终的权利转移,即“债权行为—股权变动”的关系,股权转让合......


·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一、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