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如何解散?

  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遇有诉讼的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承担清算责任。

    结婚容易离婚难,同样道理,公司成立容易解散难。根据我国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只有四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在实践中,第四种情形是公司经营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却也是最容易解散公司的方式;第三种情形也比较容易做到,只是手续烦琐而已;第二种情形是最难做到的,好合好散,说易行难;第一种情形虽然很容易界定,却往往会出现控制股东不积极清算的情况。虽然在第一、三、四种情形下解散公司并不困难,但是对于希望解散公司的股东而言,似乎却是难以期待的情形,多数股东因此转而希望通过协商并进而形式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然而协商解散却又是很多公司无法做到的事,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解散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控制公司的大股东如果不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就会束手无策;或者在大家都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情况下,部分股东不同意,其他股东也就只好奉陪到底。



  

股东不能以适当的理由解散公司,将导致公司陷入困境或者股东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和经营管理上是实行资本多数决和公司董事集中管理,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大股东滥用表决权和公司董事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现象非常普遍,小股东权益因此受到侵害,却又不能启动解散程序,只能听任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二、“三十六计走为上”,然而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却又无法象上市公司的股东那样抛售股份,“用脚投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其他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权,甚至许多公司在章程中禁止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这样就造成股东的出资被长期占用,却没有或者很少收益。三、很多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为保证公司股东均可参加公司事务的管理,通常会通过各种手段在股东会层面和董事会层面分散公司的表决权或保留少数股东对表决的否决权,使公司容易陷入僵局,无法形成解散决议。另外还有一些公司股权结构的设置本身就决定了公司股东必须协商一致,否则无法通过任何重要决议,使公司容易陷入僵局,无法形成解散决议。

总结: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遇有诉讼的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承担清算责任。结婚容易离婚难,同样道理,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有车一族都清楚,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情况比较轻,并且双方对事故发生没有什么争议的,允许当事人协商之后自行处理。但要是情况比较严重或只有争议的话,就......


·需要创业的大学生贷款条件有哪些
      需要创业的大学生贷款条件有哪些?一、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条件:1、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2、大专以上学历;3、18周岁以上。二、创业贷款申请步骤:1、申请。毕业生持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转移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转移流程是什么?对于公司法人很多人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每一个公司中都会有一个公司法人,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企业公司都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人对于公司的......


·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一、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


·离职申请范本什么样?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是什么?
      员工常常会因为一些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公司,虽然会让公司的业务有一点失误,但并不影响大局。员工一般会提前写好离职申请,离职申请的范本是什么样?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将为您解答着两个......


·基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规定是什么?一、基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规定是什么?基金公司法人变更流程的规定是需要由相关的申请人员带着法人代表所签订的企业变更的申请书,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公司如何解散?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