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现实中,不仅是进行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使是赠与房屋,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也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了解房屋赠与登记该如何办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1、房屋赠与登记的程序:
  
  权利人申请登记→询问并受理→初审→公告→勘察→复审→审批→打印缮证→记载于登记簿→收费发证→移交档案。
  
  2、房屋赠与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权利人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赠与公证书;
  
  (6)契税票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测绘结果通知书。
  
  3、设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
  
  二、赠与出去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已经赠与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1、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这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但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的例外情况:“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关于房屋赠与登记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赠与房屋的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而此时的撤销具体分为了法定撤销和任意撤销,相关内容我们也作出了讲解。而要是在赠与房产方面产生了什么纠纷的话,不妨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总结:现实中,不仅是进行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使是赠与房屋,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也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了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
      夫妻共同财产各立遗嘱有用吗?夫妻双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就各自对共同财产立的遗嘱无效,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订立遗嘱,然后签字才有可能会具有司法效力。根据《民法典》(2021.0......


·自愿认罪检察院认罪认罚要签吗
      我们都能听说过,如果犯罪分子在检查和审判期间选择自愿认罚的,那么他们可能在法律上就会得到一定的从轻处罚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在被执政期间选择认......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我国刑法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
      工商登记虚假出资与虚报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一、注册资本的概念所谓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


·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1)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2)行为人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3)对于为挪动车位而......


·刑事诉讼法扣押证物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社会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该项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需要需要扣押证物,由于其行为会侵害公民的权益,故......


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