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此时交易的对象是开发商。由于商品房市场的水很深,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谨慎,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一般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非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一、开发商的资格。客户在选购商品房之前,最好留意一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有部分开发商未取得本证,但采取发卡预订形式),“五证”齐全当然会更好。二、认真阅读购房合同内容。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订合同前,对当中条款应认真阅读,尽量透彻了解、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和含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三、最好有较专业人士陪同看房和签订合同。选择房产,内容及程序相对复杂,如果本人对相关内容不够熟悉,最好偕同较专业人士,如法律、建筑方面的人士一同前往看房、购房,这样会好些。四、应由本人签订购房合同。选好要购买的商品房后,最好由本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果确实要委托他人代理,则应出具好有关委托手续,明确授权范围,并进行公正。如果购买的是抵顶工程款的房产,则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不能与抵顶房产的债权人(转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同样,若是房地产中介机构代销的房产,也不能与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合同,而应与真正的产权人或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五、最好选择实力较强的公司开发的规模较大的楼盘。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公司,通常具有较好的房地产开发经验,运作规范,管理到位,信誉较高,资金也相对充足,选择这类楼盘,会让你更放心、感觉更安全。
  关于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一、计价与付款方式。这是购房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价款,应非常清楚地在合同中写明。当然购房者要明确的是以套内面积计价或是以建筑面积计价,然后要注意是如何付款,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是否办理银行按揭等;二、商品房的面积及误差的处理约定。购买商品房,往往都存在最后确权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有差异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购房合同格式文本里都有具体的约定,购房人对此要作出明确的选择。三、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商品房的交付时间易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签订明确的交楼时间,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均在合同中标明确切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但往往另约定交付的条件,同时附有不可抗力而延长交付时间的条款。但不管怎样,作为购买方,一定要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四、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目前商品房大多数是毛坯房交付,但对于室内外的基本的装修、配置标准是不可缺少的,当中包括如窗、门、通讯设施、防盗系统、厨房生活配套设施等等,均属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范畴,购房者不妨仔细考虑。五、逾期付款及逾期交楼的约定。对于购房者或开发商均有可能出现逾期支付楼款或逾期交楼等违约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详细约定,以防一旦出现这种行为时,未违约方便于行使权利,占据主动。六、公共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对业主影响很大,这也是商品房物有所值的衡量因素。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充分留意住宅的公共配套设施情况,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如园林绿化、小区道路、休憩场所、会所、停车场等等是否有无均应有约定。七、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购买了商品房后,为了明确房屋产权人,当然要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产权证。过去存在有人购房后却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的情况,从而对业主的工作及生活产生诸多不便。因此,房产登记、领证不可轻视,购房者要毫不含糊地要求开发商进行产权登记及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否则,违约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并且在不同的阶段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不同,而其中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是最重要的,毕竟其中的很多条款都是对自身利益有很大影响。当然,要是在购房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的话,这都是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分析解答,相信可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总结: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此时交易的对象是开发商。由于商品房市场的水很深,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谨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借口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借口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可以要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一个大的项目工程可获取的利润肯定比较可观,但是需要付出的力度相对也会更大,关于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条例?其时间地点名称等会有相应要求......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情急之下必须借钱的情况,面对亲戚、朋友或是其他人借钱的请求时,出于好心或是人情关系还是会借给他人,但是碰上老赖欠钱不还该怎么处理呢?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事实婚姻有小孩了抚养权归谁?
      事实婚姻有小孩了抚养权归谁?夫妻一般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


·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只要协商结果为双方认为即可,但无论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如何,抚养费都不能不支付。一些夫妻离婚之后......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
      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吗?法律规定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情与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一、监视居住对哪些人适......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