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去界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前财产的详细界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财产,从字面上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各自在婚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劳动所得,非书面申请不得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去界定?主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书面协议,或者在婚前是否在口头上表示将有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赠与另一方。
  
  
  
总结: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前财产的详细界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入户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就是进到他人的家中实施抢劫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在他人家中实施的抢劫行为都会被认定入户抢劫。具体来说,对于入户抢劫怎么认定呢?抢劫罪的刑罚处罚本来就很严厉,而入户抢劫的危害比......


·工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


·去人家家里收账犯法吗
      不违法,债权人上门追讨债务,是法律允许的行为,是债权人的正当权利,但债权人追讨中应把握尺度,避免出现触及法律的情形。如果是强行进入债务人家中的话,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可能会被判处刑......


·误工费基数是实发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基数是实发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拐骗儿童罪死刑可以判罚吗?
      拐骗儿童罪死刑可以判罚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


·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
      一、重婚罪有小孩赔多少钱?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果夫妻共有财产......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去界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