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现如今的二手房交易,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的过户和办理问题,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过户问题。若没有土地证,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拆迁或毁坏的情形,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就会分为两个部分进行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能够得到。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土地属性: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二、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土地证办理流程:
  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购房发票、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契税。3、办理产权证。4、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申请表(现领现填)。综上所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过程中,要先了解土地的属性是土地使用证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种类、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办理土地证需要的材料,按照土地证办理流程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了解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才能不至于晕头转向,能以更高的效率办好土地使用证。
  
  
  
总结:现如今的二手房交易,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的过户和办理问题,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过户问题。若没有土地证,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拆迁或毁坏的情形,房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全子子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的?
      全子子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的?全子子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的?从法律角度上讲,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


·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
      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一、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物权法原始取得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物权法原始取得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1、先占构成先占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先占的标的物须为无主物。抛弃物属于无主物,但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是无主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亦不属于......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管辖法院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管辖法院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离婚抚养权和孩子户口可以不一致吗?
      一、离婚抚养权和孩子户口可以不一致吗?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一、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车祸不是工伤事故的企业不需要赔钱,应该有车祸的主要责任人赔钱。上下班过程中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必......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