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
  说到装修不管是家装还是工装都会让您感到头疼,由于装修中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而且有时候一个问题就会让整体的装修体现不出想要的效果,可以说装修工程是非常的复杂的,这也让很多人更愿意将装修工程承包给其他人完成,那么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是一件复杂的事,包含着许多项目,并且需要每一个项目都能够相互配合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都包含这么项目:
  
  1、土建改造:按照规划打好线槽、底盒及墙体拆除
  
  2、水电隐蔽工程:把强弱电分管,分项,分槽布好,之后用钢丝穿线
  
  3、泥作工程:防水做好之后,进行48小时关水试验,厨房、卫生间墙地砖的铺贴,地面找平,线管的暗敷
  
  4、木作工程:局部吊顶,造型处理,柜体的制作
  
  5、漆作工程:腻子找平三遍,用砂纸打磨处理后,滚一遍底漆,再刷两遍面漆,再打磨
  
  6、安装工程:灯具,洁具,开关,面板,五金挂件的安装
  
  7、清洁:开荒清洁做完之后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建筑美术设计、 结构、 暖通、 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 砌筑工、 镶贴工、油漆工、 石作业工、 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 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不少人觉得装修工程的承包应该是公平竞争,对任何人来说所承包的范围都是一样的,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需要进行区分的,一般来说会将装修工程分成三等,而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就只能承接工程造价比较低的工程了。
  
  
  
  
总结: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说到装修不管是家装还是工装都会让您感到头疼,由于装修中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而且有时候一个问题就会让整体的装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新婚姻法关于探望子女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探望子女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单位集资诈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民间许多的众筹行为已经越来越火,许多的人在缺钱等情况都能利用众筹解决问题。可是不法分子也看上了这一点,营造虚假的情况去进行诈骗谋取利益。现在我国对这个集资诈骗严格管控,下面我们看看......


·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
      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成长后仍然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很多省市都在进行改造项目,其中不可避免的牵扯到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也成为焦点问题,于是各省市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标准,湖南征地......


·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严重吗?
      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严重吗?一、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严重吗?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可能会判得比较严重,也有可能判得并不严重,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犯......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