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这属于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辞退权,但要想行使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按照《劳动合同法》里面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由符合规定情形的原因才可以,那到底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没到期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合同还没到期时,辞退员工可以存在很多情况,无论合法与否,我国的立法也对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一)合同没到期,合法辞退
  根据我国立法可知,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几种合法的辞退情形主要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可以辞退员工。当然,如果面临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合同没到期遭到辞退也就难以避免的,不过即便如此,劳动者也仍旧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性补偿。
  (二)合同没到期,非法辞退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辞退职工,则属非法辞退:1.如果是无故辞退,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如果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则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如果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现实中,要是单位辞退的原因不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辞退情形,那可以说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员工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做出相应的赔偿。而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这属于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辞退权,但要想行使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按照《劳动合同法》里面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由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依《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


·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借款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将其告上法院,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要履行义务,清偿债务。对于拒绝执行的,债权人还可以委托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谁是车辆所有人
      谁是车辆所有人,而且对车辆拥有运行支配的权利,那么就认定谁为事故赔偿义务主体;二、谁有对车辆运行获取的利益的归属权,谁就应当被认定为赔偿义务主体。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确认非常复杂,这......


·法律上住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住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如果购房合同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约定则从约定。对于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下: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建筑工程开始修建的时候,签订合同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一部分。双方的合作主要就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的,如果不注意签订合同时的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的话,是很容易......


·轻微脑震荡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受到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在外表是看不出来的,此时就需要法医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定当事人的受伤程度,从而判定被告应向受害人做出的赔偿程度。脑震荡是在人身伤害刑事案件......


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