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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弃的治安处罚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父母都不应该抛弃自己的孩子,在很多人眼中,这种弃婴行为触犯了道德底线,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确,我国的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对遗弃行为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对遗弃行为当事人,要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关于遗弃的治安处罚条例是如何规定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关于遗弃的治安处罚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2、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二、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遗弃罪的对象是哪些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四、如何认定遗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由此可见,父母遗弃孩子,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遗弃的治安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文中,规定了遗弃未成年人的,父母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这只是违法行为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当事人最高可面临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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