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抗辩权依据有哪些?
先用抗辩权依据有哪些?先诉抗辩权是我国担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抗辩权,其本意在于保护担保人,减少担保人在担保行为中的风险。尽管先诉抗辩权对于债权人来说存在不利,但是这项规定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是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逐渐形成的公平的法律规则。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先用抗辩权依据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先诉抗辩权的含义
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这一权利的行使可以造成对方请求权的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保证人的抗辩权则是指,主合同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时,保证人根据一定的抗辩事由所享有的反驳债权人请求,拒绝或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其实,保证人的抗辩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保证人享有的属于主债务的抗辩权,另一类是专属于保证人的抗辩权即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的依据
1、公平正义之理念罗马法学家一贯主张法学就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他们所信守的法律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多数是出于好意帮助(有学者称之为无因管理或赠与)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因而其承担的风险较大。所以,如何在保证制度中,既能维护保证人的利益,又能协调、平衡好保证人、债权人以及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说如何在保证制度中体现公平正义,便是罗马法学家所要解决的问题。先诉抗辩权的设置,便是他们通过法律实践和理性思考所找到的最佳方案:在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追索而请求保证人履行时,保证人有权拒绝;当债权人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后,再由保证人代为履行。这样既维护了保证人的利益,又使债务人获得了融资的机会,同时还不影响债权的实现。这样三者利益兼顾,真正体现了公平正义之理念。可见,先诉抗辩权是公平正义之理念在保证制度中的产物。2、保证债务之补充性与独立性保证债务的补充性,是指于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负履行之责。保证债务的补充性,决定了保证人享有的顺序利益,即债权人只有在向主债务人诉请执行而未能满足其债权时,方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债务的独立性,是指保证债务在从属于主债务的范围和限度内,有其独立的法律存在形式,与主债务相比仍为个别独立的债务,而非主债务的一部分。这种相对的独立性,决定了保证人在权利方面有专属于自己的权利,而不受主债务人权利的影响和限制。可见,保证债务的补充性是先诉抗辩权存在的利益基础,而保证债务的独立性则是先诉抗辩权独立于主债务人的权利之外并由保证人专属享有的前提条件。有学者认为,先诉抗辩权是基于主债务的从属性和补充性而存在的。这种观点将补充性作为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基础,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将从属性也作为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基础,笔者就不敢苟同了。保证债务的从属性,是指保证债务与所担保的债务同其命运,即保证债务不仅在成立、移转和消灭上从属于主债务,而且其范围和强度也要受主债务的限制。这种从属性,决定了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受主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限制和影响的,比如在抗辩权方面,保证人只能行使属于主债务人的一般抗辩权。这与先诉抗辩权的独立性与专属性是相反的,因而主债务的从属性绝不是先诉抗辩权的存在基础。综上所述,先用抗辩权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平正义的理念,二是担保债务所具有的补充性。综合这两点,只有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担保债权。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总结:先用抗辩权依据有哪些?先诉抗辩权是我国担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抗辩权,其本意在于保护担保人,减少担保人在担保行为中的风险。尽管先诉抗辩权对于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孩子改姓不用父亲签字可以吗?
孩子改姓不用父亲签字可以吗?父亲不签字则不能给孩子改姓,双方离婚后,如果当事人想给孩子更改姓名,且子女未成年的,那么一方单方面无法给孩子办理,需要争得另一方的同意。1、子女可以随父姓......
·哪些属于意外伤害范围2023
哪些属于意外伤害范围意外伤害:包括意外、伤害两层含义,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意外是因,伤害是果。意外的定义包含四个关键要素:1、非本意的(预料外的、非故意的事故导致的伤害,如飞机......
·公司法人需要发工资吗?
公司法人需要发工资吗?一、公司法人需要发工资吗?公司法人需要发工资,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
·一、劳动法规定在银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法规定在银行可以随时辞职吗?在银行工作也不可以随时辞职,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保......
·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交费吗
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交费吗一、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交费吗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现行“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
先用抗辩权依据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