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

  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一辆机动车对应着一个车牌号,但在实践中我们却经常发现一些套牌的情况,此时很容易将对方的违章行为记在自己的头上,很显然是对自己利益的损害。而对于购买套牌机动车的行为,我国也是规定为违章行为,因此就需要对当事人作出处罚,那具体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
  套牌车俗称克隆车,是指通过伪造或者非法套取其它车辆号牌及行驶证等手续上路行驶的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部新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等都将记12分。
  二、哪些行为可能被终生禁驾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三、终生禁驾可以解除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解除终生禁驾的方法和规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四、什么是终生禁驾
  所谓终禁驾即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凡是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且构成犯罪,无论逃逸与否,都可能终生禁驾。那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交通违章,按照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一辆机动车对应着一个车牌号,但在实践中我们却经常发现一些套牌的情况,此时很容易将对方的违章行为记在自己的头上,很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酒驾驶摩托车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摩托车会怎么处罚?一、醉酒驾驶摩托车会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


·交通事故人伤认责后果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人伤认责后果怎么确定发生交通事故有人伤是否是全责需要看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根据肇事方的责任不同,交强险可以赔付的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是全责可以获得的赔偿是:......


·债务转移有哪些条件?
      债务转移有哪些条件?一、什么是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


·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如何防范?
      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尤其对于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他们对于危险的发生还比较不敏感所以更加需要注意安全。那么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如何防范?以及高空坠物的危害和事故责任追究为您介绍......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购房合同更名指的是购房者希望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以便完成过户。一般常见形式主要有:增加、减少或者直接替换买受人三种情况。为什么要给......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


购买套牌机动车有怎样的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