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房其实是对于购房者而言的,作为开发商应该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但此时不仅仅是交给购房者房屋钥匙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水电气表等作出验收才行。这其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交付涉及两方面关系:一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二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建立。收房时主要应注意三个问题:
  1、审查有关证件。首先审查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示范合同第八条有明确约定。按《苏州市城市房屋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为交房的法定前提条件。否则,购房者一般可拒绝收房。此外,还需审查几个证件,包括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面积实测表等。
  2、审查房屋质量。主要看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括户型、朝向、尺寸、结构等。如这些方面发生变化,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要求开发商修理,待修理后再重新验房。
  3、审查交房费用。
  房屋价款结算。期房是依据房屋预测面积计算合同价款,收房时双方应根据面积差异予以结算。物业管理费用。作为异产毗邻房产,实行强制性物业管理制度。购房者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服务,因此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按苏州现行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最多可收取一年的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房款2%交纳,可交给开发商,也可直接去房管局小区办交纳。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处理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一般均约定有交房时间,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仍十分普遍。当业主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有违约责任的,则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2、如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作如下处理:(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业主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的,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2)业主可以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延期交房本身就是开发商违约,它的直接后果是给购房者带来各种各样的不便:有的原房已卖,到了约定腾房时间腾出旧房却无处可住;有的已经与房屋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协议交了订金,却迟迟不能装修;有的甚至约定了婚期,因延期入住而不得不一再改变婚期等。我们发现很多开发商在到期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的时候,却还没有取得相应的交房资质,遇到这样的情况,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建议购房者不要收房,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购房者收房时也需要多多注意上述的几个问题,避免利益收到不必要的损害。
  
  
  
总结:收房其实是对于购房者而言的,作为开发商应该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但此时不仅仅是交给购房者房屋钥匙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的质量、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


·老人去世后的抚恤金算遗产吗?
      老人去世后的抚恤金算遗产吗?老人去世后的抚恤金不算遗产,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有哪些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有哪些法律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如果有家人失踪很久并且一直没有找到的话,《民法典》规定了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人......


·私运香烟800条会受什么处罚
      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3.......


·一、非营运车辆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
      一、非营运车辆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由事故责任认定方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