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应尽义务,将重大决策及时公布,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按照浙江省规定,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当公民向政府申请查询主动公开范围之外的信息时,需要缴纳一些费用。那么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具体收费标准为:(1)检索费。在本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搜索、查询、编辑、存储政府公开信息,可以收取检索费。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6元。(2)复制费。通过纸张、光盘等介质向申请人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可以收取复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A4纸每页0.3元,A3纸每页0.6元;彩色复印A4纸每页1元,A3纸每页2元。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A4纸每页0.5元,A3纸每页1元;彩色打印A4纸每页1元,A3纸每页2元。光盘刻录(含光盘):VCD每张4元,DVD每张5元。(3)邮寄费。按照国家规定的邮政资费标准收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免收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由此可见,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政府依公民申请,公开非主动公开范围内信息时,会收取检索费、复印费及邮寄费等。检索费按照每件6元计算,邮寄费用按照实际邮费计算。可以看到,这些费用还是很低的,只是政府象征性收取的。并且,农村五保户,城镇贫困人口,还可以免交这笔费用。
  
  
  
总结: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应尽义务,将重大决策及时公布,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按照浙江省规定,政府主动公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彩礼返还由谁举证,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虽然我国法律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男女结婚,男方必须要给付结婚彩礼给女方,但实践中给付结婚彩礼可以说是很多地区结婚的风俗。而实践中,因此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此时向法院起诉的,就需要......


·个人医保卡余额要怎样查询
      操作方法在网上搜索“医保卡余额查询”,进入12333社保查询的网站。进入网站首页后,菜单栏上“医疗保险查询”,点击并进入。找到要查询的医保卡的所在地,比如重庆,然后点击进入。然后就可以查......


·自诉案件审理特点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审理特点是怎样的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


·技术保密合同模板是怎样写的?
      技术保密合同模板是怎样写的?技术即是核心,许多发展好的公司区别与一般的公司的原因就在于掌握了狠心的技术。所以在招聘一些涉及到商务技术机密的岗位时,往往需要应聘者签署严格的保密合同......


·香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香港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为了公平公正的解决外商投资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的问题,在香港特设立了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工作职责就是为了解决香港,甚至......


·一、二手房交易要求网签备案吗?
      一、二手房交易要求网签备案吗?需要进行网签和备案处理,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