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您都知道,在债权债务的关系之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叫抗辩权。那么抗辩权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当债权人请求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以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其实在票据关系当中,票据的债务人也依法享有对抗票据持有人追索权等请求权的权利,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
  一、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
  在票据关系中,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是持票人的权利。而票据抗辩,则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所谓“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依据一定的合法理由而对抗票据持有人,拒绝履行票据责任的权利。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抗辩。(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身发生缺陷或票据行为发生缺陷。比如:票据上缺少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或者背书不连续,或者票据权利的时效届满,或者是伪造的票据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票据债务人可以据此拒绝履行票据责任。(2)“对人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只能对特定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此种抗辩的事由,出于在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中,持票人未按照交易合同履行其义务而有违约行为,票据关系上的债务人可以依据在基础关系上的债权人的地位,而启动抗辩权。那么,票据抗辩是绝对的权利吗?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行使抗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是因为票据抗辩与一般的民事抗辩有着很大区别。首先,在一般的民事关系中,民法上的抗辩,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仍然可以对抗新的债权人。而相比之下,票据关系上的抗辩就不能这样随票据背书流通而继续对抗新的持票人。否则,票据就不可能进行流通,持票人不知道其收进的票据是不是有抗辩事由,担心自己的票据权利缺乏保证。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各国都规定了票据抗辩的“切断原则”,又称“票据抗辩的限制”。按照这一原则,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不得对抗该持票人。举例来说明这种关系: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方作为买方签发一张远期票据结乙方。其后,乙方因对丙方有欠款,又将该票据支付给丙方。在这个过程中,乙方没有向甲方履行交货的义务。甲方作为票据债务人,虽然可以对抗乙方,但其抗辩权不能延及丙方。这就是所谓“抗辩的切断原则”。但是,对票据抗辩的限制,也不能绝对化,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作出例外,这主要是针对某些有恶意行为的持票人与前手人串通来欺诈票据债务人。比如:在上述甲方与乙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中,丙方明知乙方没有能力履行交货义务,或明知乙方不想履行交货义务,而从乙方处取得该张票据,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票据抗辩就同时可以对抗丙方。还比如:持票人明知前手所转让的票据是其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而获得的,而仍接受转让,那么,票据债务人也可以对该持票人进行抗辩。再有一种情况,就是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取得票据的,因未给付对价,该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票据债务人对前手人有抗辩事由的话,则可以据此来对抗那些无偿取得票据的当事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来说,票据的债务人可以以法律规定的合法的理由来对抗全部或者部分票据持有人的请求权。但是为了维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作出了限制规定,当然限制也不绝对化,出现法定情况可以例外。
  
  
  
总结: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您都知道,在债权债务的关系之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叫抗辩权。那么抗辩权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当债权人请求行使债权时,债务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
      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


·欠钱不还怎么婉转的要回
      欠钱不还怎么婉转的要回?1、和债务人协商要债。2、请律师或其他朋友调解处理。3、以上方法都无效的可以起诉处理。二、欠钱不还的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


·网络诈骗审判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审判流程是什么?信息时代的我们,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也不是很安全,被不法分子所获取后更是会对我们进行诈骗。幸亏如今新的信息网络安全法对诈骗行为做出明确规定。不法分子抓到后......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诉人撤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9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7日内完成......


·诈骗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
      诈骗自首可以取保候审吗??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不影响其申请取保候审,若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如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