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为了确保安全和能够投入正常的使用,一般工程项目会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建设标准。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由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当、或者材料、施工等不合乎规范,造成工程项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一、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二、工程质量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
  
  质量事故的处罚,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化的原则。应在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类型,确定事故责任者,分清主次责任者,核实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对各公司、项目部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对一、二类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的处罚,应根据事故的后果可给以经济和行政并处。构成行政处罚的,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让相关负责人受到应有的处罚是必须的,但是在这之前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时应该第一时间将事故上报,并尽量让事故得到控制,避免事故范围扩大化,引起更多直接的或间接地损失。
  
  
总结: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为了确保安全和能够投入正常的使用,一般工程项目会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建设标准。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由于工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么?
      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么?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怎么赔偿?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二级伤残怎么赔偿?甘肃省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需要对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


·离婚时保险合同的财产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合同的财产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正常来说,全责了,无证本身就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第二无牌就是不合格车辆,不允许上路,不过一般摩托车如果和别的小车撞去的话,交警一般会......


·公司没签合同去哪里告?
      在实践中,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即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后才能提起诉讼。因不接受仲裁结果而直接起诉对诉讼没有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


·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
      试用期是员工与单位的一个选择期、考察期,如果单位发现员工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进行呢?而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此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我们马......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