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将会非常麻烦,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
  2、规范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最好适用规范的书写格式书写,应当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 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呢?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上一要点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4、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诉讼离婚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就是立案的材料,而此时即使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也是不会影响法院立案的。只要在诉讼举证期间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最终法官作出的判决结果还是会对其有利。当然,不清楚该怎么收集证据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总结:现实中,无论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还是诉讼方式离婚,此时都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当然了,在诉讼离婚时提交的肯定就是诉讼方式的材料了,这个过程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肇事逃逸要承担哪些责任
      肇事逃逸要承担哪些责任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


·向法院起诉的婚姻无效可判离婚吗?
      向法院起诉的婚姻无效可判离婚吗?1、向法院起诉的婚姻无效可判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连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交警第一时间到达交通事故现场经过询问当事人及查看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后,会就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当事双方在事故当中的责任,很多朋友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签......


·医疗事故等级共分几级几等?
      医疗事故等级共分几级几等?一、医疗事故等级共分几级几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通过财务报告能看出抽逃出资吗
      通过财务报告能看出抽逃出资吗?通过财务报告也能查处抽逃出资,但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很多,不能只看财务报告,抽逃出资的行为包括:(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


诉讼离婚时提交诉讼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