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山东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订的?

  如今司法鉴定在诉讼领域应用的越来越广,一些时候,当事人对证据资料产生争议,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判断真伪。目前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各个省市都会制订自己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那么山东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订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山东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订的?
  司法鉴定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鉴定事项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费用和鉴定标的额等因素协商确定。与人民群众关系较为密切的部分法医、物证、交通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项目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考虑鉴定成本,并按照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原则制定。
  二、司法鉴定机构收费方面有哪些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与付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司法鉴定机构因鉴定活动需要,异地实施鉴定、提取鉴定材料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与付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付费当事人另行支付 。2、司法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证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过程中,单方邀请专家参与鉴定或者提供咨询意见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3、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协议规定退还付费当事人相关费用。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司法鉴定机构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应当出具合法票据。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
  三、因为司法鉴定费用引发纠纷如何处理?
  1、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司法鉴定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司法鉴定收费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2、因司法鉴定收费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山东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目前实行是市场指导价,司法鉴定机构会根据鉴定内容复杂程度、耗费的时间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其中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医类、交通类司法鉴定,还是遵循政府指导价。山东省居民和司法鉴定机构因为费用引发冲突的话,协调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总结:如今司法鉴定在诉讼领域应用的越来越广,一些时候,当事人对证据资料产生争议,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判断真伪。目前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各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案情: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并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7日,被告陈某、邓某夫妻因经营生意需要向陈某全借款11万元;2010年4月20日,两被告再次向陈......


·怎样借款构成诈骗罪呢?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经常会发生资金往来,有些人即使和他人不熟,也会出于好心,将钱借给对方,一般来说,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够不上刑事犯罪,可是,在刑法中也有诈骗罪这个罪名......


·保证人不承担保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人不承担保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


·第一继承人是儿子还是女儿
      第一继承人是儿子还是女儿?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


·贩卖儿童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卖儿童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儿童罪,这主要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如今,我国对这样的行为打击是比较严厉的,只要构成贩卖儿......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酒......


山东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订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