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姻的一方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要是被其中发现的话是否可以要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丈夫送情人的财物,作为妻子是可以要回来的。
二、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是什么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这就不包括电话清单和室内偷 着拍的床上镜头了,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是不合法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7、公司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8、如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9、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动(比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收集证据。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配偶有外遇的情况,我们在伤心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若是您不知道该如何去收集证据,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出现人财两空的情况。而对于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妻子在发现之后是可以要回的。
总结: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姻的一方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丈夫送给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产权的区别:很多定向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定向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返还彩礼的主体的确认
在我国的民俗文化中,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男方基本上都会给女方彩礼。可是近几年来涉及返还彩礼的纠纷越来越多,可是如何确定返还彩礼的主体。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
·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
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由于人们长期以来的厌讼情节,您对于诉讼不是很了解,那么2016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是我们关于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进......
·用人单位不发放端午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虽然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用人单位会克扣、延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甚至拒绝支付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如......
·近年来
近年来,国民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可同时也出现了诸多的社会矛盾与纠纷,于是开始伴随着越来越来高的离婚率。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大致是因为双方感情破裂或一方未履行婚姻关系中应尽的义......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1、现行《婚姻法》中,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刑法》的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中,有条件地认为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是指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可构成重婚罪。......
丈夫送给情人的财物是否可以要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