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手房交接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交接,其实也就是卖方实际将二手房交付给买方的行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交付二手房的钥匙,还需要买方实际对二手房的房屋质量等情况作出验收才行。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二手房交接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接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结清水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建议买房在交房前要询问卖房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要求上家携带好近期的水费账单,并可以拨打相关机构查询该房产已往的水费欠缴情况。
  2告知电表状况
  在交房时建议买房者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3、办理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买房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买房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5、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如果买房无需延用卖房的电话号码,则上家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迁移该号码,然后下家另外自行申请安装电话。如果买房需要延用卖房的电话号码,则买卖双方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话费账单。至于宽带费用以交房当日为准并以上月账单结算。
  6、结算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卖方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买房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买方。
  7、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建议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买房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二、二手房交接要办理什么手续?
  (1)签房屋交接书。(2)办理房产证(小产证)。个人办理房产证应向开发商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并且携带自己个人资料到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备案办理。(3)新房验收,并交纳物业管理费(3-6个月)。(4)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如以后小区需要大修、维护等问题就动用这笔基金,平时有特定银行监管,开发商也交纳的。(维修基金=面积系数)(5)领取钥匙。进行二手房的交接与办理新商品房的交接,其实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处,毕竟此时二手房之前是实际由人居住使用过,因此二手房交接的注意事项多数都是集中在费用的结清上面。当然作为买方要是在交接过程中,没有小心注意的话,那么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总结:进行二手房的交接,其实也就是卖方实际将二手房交付给买方的行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交付二手房的钥匙,还需要买方实际对二手房的房屋质量等情况作出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
      工伤护理费是指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生活上行为上受到较大的创伤,无法行动自己照顾自己。这是劳动受害者就会根据相关条文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相关的工伤护理费用,那工伤护理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遇到“未批先占”,农民应该怎么办  对于“未批先占”的行为,应该向相关部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表明没有征地批准文件,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违法......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1)受理的机关不同。著作权是国家版权局受理;专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2)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


·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二手房交接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