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同农民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农民工维权是不利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如果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要及时确定。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二、哪些证据可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三、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通过我们的讲解,我们知道了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角度看,未签署劳动合同,用口头协议替代,没有按照规定签署劳动合同,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员工而未续签的,都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以凭借工资卡、社保记录、其它员工证言的证据提出确定劳动关系诉讼。
  
  
  
总结: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同农民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农民工维权是不利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怎么解决房产纠纷
      生活中,总有人会因为房产的问题而与他人产生纠纷,而此时此刻对纠纷的处理,就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房产纠纷如何解决呢?可能很多公民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


·当婚姻关系中的两人感情渐渐疏远时
      当婚姻关系中的两人感情渐渐疏远时,两人往往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以平静地思考下这份感情。如果两人在分居思考期间认为这份婚姻还值得挽回,那么两人可能会重新和好如初,如果两人认为这份婚姻......


·做股权转让的时候股东去不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


·怀孕逮捕变更监视居住的手续如何办理?
      一、怀孕逮捕变更监视居住的手续如何办理?(一)呈批。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


·对于订立遗嘱原因怎么写?
      对于订立遗嘱原因怎么写?订立遗嘱的原因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可以说明年老,为了避免后期发生遗产继承纠纷而订立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等。另外还需要对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