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尤其是故意杀人罪中未将人杀死和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时候,更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个犯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2、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和主观故意的隐蔽性,犯罪故意的内容有时并不是那么容易发现和认定的。因此,区别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离不开对案件事实分别情况:
(1)案件事实表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确是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为目的的,或者在侵害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非法侵害行为在客观上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应当按照这种故意内容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造成死亡结果的,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论处。
(2)行为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是以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或者在侵害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非法侵害行为在客观上会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并且在这种故意内容中可以明显排除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造成死亡结果的,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
但是在确认伤害故意的同时不能排除杀人的故意的,就不能一律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故意内容难以确定的,应当首先判断行为人有无伤害故意。
如果认定行为人连伤害故意都没有,那么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结果的,就只能根据行为人有无过失,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或者以意外事件或一般违法行为论,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伤害故意,只是有无杀人故意难以认定的,为慎重起见,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但是,即有伤害故意,又有间接杀人故意的,应按照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即造成死亡结果的,应按(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因为间接故意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存在未遂状态,只要没有出现间接故意所放任的犯罪结果,就不能以间接故意定罪。
3、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认定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的界限,下列几个方面的案件事实是有必要考虑的:
(1)侵害行为的起因
(2)被告人和被 害人的平时关系
(3)使用的工具及打击的部位
(4)侵害行为的实施方法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都已经知道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之间的区别有哪些了吧。最显著的区别就是故意杀人罪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故意伤害犯罪则仅仅是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尤其是故意杀人罪中未将人杀死和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时候,更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个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规定,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青苗类补偿标准类别???作物类型市?区市周三县其他县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元/亩)(元/亩)(元/亩)粮食作......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办理一些业务的时候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可以增强效力。像在二手房买卖中,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通常要对合同进行公证,使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更强。公证处会收取一定......
·强奸罪是否算自诉案件
不是的,强奸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按照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处理,不能进行私了,但当事人可以提出谅解。公诉案件,是与自诉案件相对应的,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
·员工得肺结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得肺结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得肺结核病,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因此......
·从犯有哪几种 从犯怎么处罚
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处理时需要区别对待。我国刑法将共犯人分为主犯、从犯、教唆犯和胁从犯四种。其中,从犯比较特殊。那么,对其中的从犯一般是如何......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