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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样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样的资产?土地使用权是个比较大的概念,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了。一般来说是国家有关机关或者用人单位或者农民本身通过依法对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占有以及享有的一种方式,这个土地包括国家和单位的建筑用地、农村的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使用。而土地使用权是法律制度上的有力体现,那么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资产呢?可随我们一起查看下文内容。
  一、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1)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的,比如建造自用的办公楼,那么就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办公楼建造期间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后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是管理费用);(2)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存货的,比如建造住宅小区,那么与建造的住宅小区一起作为企业的存货,是开发成本的一部分,建造期间不摊销,建成之后与住宅小区一起作为存货核算,不摊销;如果住宅小区卖出去了,也不用做相关处理;(3)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比如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就决定建成之后的建筑物对外出租,那么从购入的时候土地使用权就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在建造期间不摊销,建成之后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二、对于普通企业来说:
  如果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计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之后,其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外购的房屋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无法合理区分的,那么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三、特殊情况: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由上述可知,一般土地属于固定资产,而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呢?那就属于无形资产部分了。 以前的土地作为国家拨划的形式分给用人单位或者建房房产商等企业都是属于土地使用权,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来划分。不论是个人甚至是企业所获得拥有的是土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会是土地所有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归最终还是归国家所有。 所以说取得土地使用权,应该无形资产的一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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