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使交通司法鉴定推翻?
证据是诉讼案件的核心,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合理裁量的关键。在现阶段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获得相关证据。在交通责任案件中,通过申请司法鉴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责任裁量,那么如果发生一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满,真实性提出异议,能否使交通司法鉴定推翻?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能否推翻交通司法鉴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有四个法条,即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这四个法条进行“细嚼”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
二、相关法条及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对这一法条,应重点注意第(二)项“委托鉴定的材料”、第(三)项“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第(四)项“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对“委托鉴定的材料”应从提交的程序及证据的 “三性”进行审查。对“三性”提出异议,一定要举出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官对你只有主张而无证据予以支持的说法是不会采信的。我在代理诉讼案件中,常遇到有的同行只是“空口提出反对”,未提出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最终导致他的主张不被法官所采信。对“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应重点审查其“依据”,从法律逻辑上说,这就是审查其“前提”,看“前提”是否真实、是“全称量词还是特称量词”。“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应审查其逻辑推理是否正确,主、谓项使用的是“全称还是特称”,审查其是否违背逻辑推理规则。
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从该法条表明,第一,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第二,一方当事人对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证据(证明违背证据的“三性”),二是足以反驳。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这一条重点是审查第(三)项“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我是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全面;第二、是否符合逻辑推理规则;第三,鉴定结论是否与鉴定材料内容的指向一致,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彼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第五十九条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我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都坚持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我认为,作为代理人应当坚持这一点!只有鉴定人出庭在法庭上你才可以对他的回答或不回答“穷追不舍”的追问下去,使鉴定人无藏身之处。只有通过在法庭上的不断追问,才能使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在法官面前。还有,代理人应对法官以书面形式表明,对司法鉴定人的书面回答应坚持不予接受。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能否使交通司法鉴定推翻这一问题,给出的结论是肯定的。若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诉讼案件中,某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后的结论真实性产生怀疑,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要求重新申请鉴定。证据是我国司法理念的核心,追求公平正义是诉讼的意义所在,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司法的公平。
总结:证据是诉讼案件的核心,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合理裁量的关键。在现阶段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的方式获得相关证据。在交通责任案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要多少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要多少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公司的董事长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实多数的普通员工并不清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应该解散一、合伙企业有哪些情形应该解散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了法定情形与约定情形,其中约定情形存在太大的自主性,暂不考虑。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呢?这就是早已经规定好了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
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一、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代课老师和学校建立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及双方约......
·在大多数交警部门采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
在大多数交警部门采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签发事故责任证书最基本的原始材料是:第一,事故双方的身份、驾驶执照、驾驶证书和保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如果车辆涉及的报告需要......
能否使交通司法鉴定推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