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

  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工程这些方面的,项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牵扯到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比较多,因此国家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视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行文至此,以上文章就是我们对您整理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的解答,我们知道,对于质量方面的事情您要求都是很高,国家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关规定,所以建筑工程质量也是国家非常重视的,在此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可以再次咨询。
  
  
  
  
总结: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水利建设工程这些方面的,项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牵扯到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比较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侵权责任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侵权责任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1)停止侵害,即土地使用权人在其土地使用权权遭到非法侵害时,有权......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适用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无线电台都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以投入使用。如果个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擅自使用、设置无线电台的,经过相关部门的责令后仍然不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


·如果有人威胁到我人生安全了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


·行政处罚程序内容有哪些?
      行政处罚程序内容有哪些?一、立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快发展,建筑行业的合同签约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快发展,建筑行业的合同签约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由于建筑合同的解约处置失误引发了许多纠纷案件,也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损失。其中建设工程纠纷发包方对于工程纠纷能否解除合......


有关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工程一般是建筑事业,或者地铁建设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