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在有些时候是会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的,而作为财产性利益的话,那么如果发生转移的行为很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的,但是债权债务有它们非常特殊的地方,所以对于缴税的问题,很多人都有一定的疑问,那么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收吗?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销售)收入无关。 但是如果债权债务转移时涉及债务重组(例如,原欠款5万,同意归还3万,所有债务了结),会产生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二、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债权转让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务转让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三、债务债权如何转让?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同意债权转让通知债务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需要经相同意。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转移动产或者是不动产一般来说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的,但是对于债权债务这种财产性利益来说,可能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也就是说您问的比较多的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其实是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的,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但是如果出现了债务重组的问题的话那么就需要缴税了。
  
  
  
总结: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在有些时候是会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的,而作为财产性利益的话,那么如果发生转移的行为很多的情况下都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怎么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怎么提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怎么提出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


·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现在抚养费一个月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依据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


·进行当场处罚需要备案吗?
      进行当场处罚需要备案吗?一、当场处罚进行备案在它的具体程序中当场处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


·什么是遗弃儿童罪,如何处罚?
      人们常说父母是伟大的、无私的,但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父母把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或者荒郊野岭,这种遗弃孩子的父母一旦满足遗弃罪的条件是要被判刑的。......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婚前父母出资按揭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