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三大抗辩权利的设置目的,是为了使当事人在相应法定的情况下能够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他们有时可以拒绝去履行,不过这并不代表违约,而可能是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了解三种抗辩权的同时需要了解的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接下来让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
  1、权利人不同。在有履行顺序的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2、法律义务不同。在实践当中,不安抗辩权人在后履行方出现《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时,欲行使抗辩权则应当及时通知后履行方,权利人在行使抗辩权时应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而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就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不需要像不安抗辩权人那样尽及时通知义务。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行使权利可能是在合同履行前,也可能是在合同履行中,权利人行使抗辩权可以是主动行使,也可能是被动行使。但是不安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只能是在合同履行前,权利人是主动行使抗辩权利。4、法定抗辩事由不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情形是:首先,后履行债务当事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其次,先履行债务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的债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情形是:首先,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存在重大瑕疵。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情形可以是以下情形之一:(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权利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不要求合同已经到期。5、先履行抗辩权在本质上是对对方非根本性违约的抗辩权,是一种单向性的形成权利,即只有后履行方才享有此项抗辩权。这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可以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虽是先履行方才享有的权利,但是它的行使并不是对对方非根本性违约的抗辩,而是对对方可能不能履行债务的抗辩。综上所述,相信您了解了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这样可以在不同的条件下知道要行使那种抗辩权,我们提醒您我们需要熟练的掌握这些相关的知识,那么在以后的合同履行中,就可以更加理智的维护到自己的利益,也知道要以何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三大抗辩权利的设置目的,是为了使当事人在相应法定的情况下能够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他们有时可以拒绝去履行,不过这并不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隐名与显名股东的权限是否一致?
      隐名与显名股东的权限是否一致?隐名与显名股东的权限是不一致的,因为隐名股东他实际上是实际的股东的人员,而且他是实际投资人员,所以必须要相应相关分红权益,但是显名股东就不想有。对于隐名......


·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元应当立案侦查?
      一、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元应当立案侦查?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应当立案侦查,具体的按实际情况认定,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诈骗如果金额达到3000元刑事犯罪数额,属于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


·在外地放弃继承怎么办理?
      在外地放弃继承怎么办理?在外地放弃继承的办理是需要完成一定的委托,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意见达成一致,那么即使继承人在外地也是可以在当地办理公证书或者委托公证来达到继承的目地,如果在国......


·哪些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有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是会被国家的公诉机关所追诉。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也是有的,下面我会为的您介绍一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酌定不起诉的情况有哪......


·第五次起诉离婚能叛离吗?
      第五次起诉离婚能叛离吗?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由起诉方的起诉离婚理由决定的,与起诉次数没有关系,只要起诉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会支持双方离婚,如果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起......


·回购协议是什么?
      回购协议是什么?有什么特征?出于融资融券等需求,融资人可以通过将自己手中所持有的有价证券抵押出去,获取资金,并且,在一定期限后,融资人可以重新买回这部分有价证券。这就涉及到回购协议......


三种抗辩权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