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司法鉴定的时候通常都是就受害人当时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鉴定,但是有些人身伤害造成的结果是持续性的,往往需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才可以恢复健康或者是尽可能的复原。那么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是否可以进行,如果要将进行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又需要做什么准备。
  
  一、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没有后续治疗费是真的吗
  司法鉴定没有后续治疗费是真的。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不能鉴定,只有医院出费用的预估证明。依据法律,只有医疗费才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可以与医院协调,先予赔偿。
  2、什么是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造成伤害、致残、死亡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赔偿的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对该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该解释对责任方应当支付后续治疗的费用作了规定,因该规定较为原则,审判实践中不便操作,特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后续治疗费问题发表一些拙见。
  3、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
  单纯的后续治疗医学建议并不能解决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是个非常复杂的医学和法律问题,涉及多种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后续治疗费用的方法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 按既往已发生费用的平均数计算。这是一种最为简单的计算方法。但是因为疾病发展阶段不同、住院治疗与否等因素影响,这种计算方法也存在非科学性,对于被告医院可能存在不公平,而且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对原告也可能不公平。2、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治疗费用评估。3、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医生建议进行计算。4、其他计算方法。司法鉴定的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正常的司法鉴定没有什么区别。只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机构,计较相关材料即可。所得到的司法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提及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总结:司法鉴定的时候通常都是就受害人当时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鉴定,但是有些人身伤害造成的结果是持续性的,往往需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才可以恢复健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因抚养权达不成怎么办?
      离婚因抚养权达不成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


·百分之多少算醉驾并且有哪些危害和处罚?
      百分之多少算醉驾并且有哪些危害和处罚?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如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则被定性为醉酒驾车。1......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在拿到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您知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


·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