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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温费是多少?

  每年到了六七月份,全国各个省市都会逐步公布高温费发放方案,包括发放标准及期限等。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高温费的发放标准也不一样,区域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宁波市作为浙江省经济发达地区,宁波高温费是多少?我们根据宁波市有关规定给您做个介绍。一、宁波高温费是多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二、高温补助需要缴纳个税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因此单位发的高温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对于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的,自然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合理的。三、职工没有拿到高温补助如何维权?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由此可见,根据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规定,宁波高温费分为三个档次发放,处于高温环境工作的职工拿的最多,每月可以拿到225元,而非高温工作人员和一般人员的发放标准是每月180元和145元。同大部分地区一样,宁波市高温费发放期限是6月份到9月份,合计4个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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