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要了解清楚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具备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2、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3、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购房人(贷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夫妻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夫妻双方一寸近照各两张。
  
  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贷款人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售房人须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及上市批准证明。
  
  4、去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填写二手房按揭申请表,由律师把所有证明资料交送银行进行贷款审批,交纳所购房屋价值4‰的律师费。
  
  5、银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如同意放贷,则发给贷款承诺书。
  
  6、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局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7、领到卖契后,送交银行,银行划拨款项。
  
  8、到房地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借款人按月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二、注意事项:
  
  1、房龄。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2、房屋所处位置、单价、面积等。位置偏远、单价低、面积小的房屋,贷款成数较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3、贷款人的年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年龄较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低的贷款人,贷款的成数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4、贷款房屋套数。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贷款成数降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5、贷款人如果是外地户口,贷款成数也可能降低。所以,买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应拿着卖方产权证复印件和自身收入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去详细咨询,做到心中有数之后再签约。
  
  不少人认为只有在购买新商品房的时候才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存在误差的。其实不管是购买什么样的房产,二手房也好、安置房也好,购房者都会可以提出贷款申请,但此时也要符合了银行的条件之后,才能实际取得相应的贷款。
  
  
总结: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来做出意思表示。然后是需要进行签字,并且写明日期。1、遗赠扶养协议......


·黑龙江社保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黑龙江社保补缴新政策是什么《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


·普通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
      普通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


·公司单个股东退出怎么清算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


·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
      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是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但未婚同居与非法同居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结婚就居住在一起的本质就是非法同居,不过这两种行为......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1、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