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及其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可分为两类: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具体步骤如下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程序
  
  1、向用工单位了解、收集员工本人情况(因病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转岗后仍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其他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医疗期、是否能继续工作等,了解并确认后再予以是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对员工的情况及意见说明。
  
  3、收取员工治病时的诊断证明、病例、每日清单等。
  
  4、整理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发放数额,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三)解除劳动合同
  
  1、起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解除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论是哪种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程序,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协商,公开透明的办理程序能够防止权益被不法分子侵害,熟悉《劳动合同法》将帮助你更好地在此方面获益。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也需要补偿你的损失。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您也能通过在线咨询的律师保障自身利益。
  
  
总结: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来进行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


·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同居协议有效吗,是否受法律保护是不少同居男女担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宽新的政策中将原政策中的以下条件取消,即:1、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2、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离婚后信息登记的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异吗?
      离婚后信息登记的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异吗?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


·网络小额贷款真假辨析
      如何识别网络贷款的骗局呢?1、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要的业务范畴是是针对某一个城市某一个特定区县发放抵押及担保类贷款,并且贷款对象主要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