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二、缓刑考验期的两种情况分别是什么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三、缓刑考验期应该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了吧。法官在判刑的时候会同时作出考验期的期限,而要是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严重违法的话,那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也提醒了被判缓刑的罪犯,在考验期内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总结: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
合肥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法定的只有一家目前在合肥市,作出工伤鉴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只有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位于庐江路和金寨路交叉口。其他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只能作......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
·永州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我国人口在改革开放以后,呈现了急剧上升的状态。大量的人口给您的生活压力和就业压力以及交通压力等等,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所以,在我国一直实行的都是计划生育政策,正是因为有了计划生育政......
·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几年
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
·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做出和你的约定,只要双方都能够同意就可以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争取孩子......
·生产销售假药判决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判决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