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

  若夫妻因为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此时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则可以不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要是有子女,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这种情况下若不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那肯定就不能离婚。不过此时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4、子女在八周岁以上在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时候,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自然是最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协商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如若不然就只能依法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若夫妻因为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此时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则可以不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但要是有子女,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这种情况下若不处理子女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工作日上班以外的时间加班,加班费会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进行支付,休息时间加班也就是周六周末回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进行支付,节假期的也就是过年、国庆节或者是元旦等......


·是否可以更改开庭时间?
      是否可以更改开庭时间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是什么?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主要是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


·如何打离婚官司
      如何打离婚官司起诉离婚前应该了解并且准备以下情况、以及证据材料:(一)对方基本情况:1、对方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2、对方的弱点是什么,对此事件,有无具体的担心;3、对......


·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公诉:是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


要离婚孩子三岁了抚养权归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