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利用型的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对于社会稳定有很大的影响,也是国家一直打击的对象。非法集资让很多投资者财产不翼而飞,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深受其害。很多人对非法集资不是很了解,相关的法律更是不清楚,也不知该如何判断,那非法集资利用型的特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目前还没有唯一的准确法律概念定义非法集资,刑法中没有非法集资罪的罪名,与其相关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但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发[1999]41号通知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实践中,非法集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常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或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二、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目前更多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三、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多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四、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多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五、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随着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化,其隐蔽性和欺骗性也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关键是要认清非法集资的特点,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谨慎投资。而且有多种类型。但是他们也有共同点,简单来说就是利用高回报吸引投资者投资,让很多人得到高回报,从而达到吸引更多人投资的目的。生活中不可盲目投资,要理性分析,谨慎小心则不会受到非法投资的伤害。
  
  
  
总结:非法集资对于社会稳定有很大的影响,也是国家一直打击的对象。非法集资让很多投资者财产不翼而飞,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深受其害。很多人对非法集资不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


·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怎么办
      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怎么办?1、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也可能是双方共同偿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后,仍......


·取保候审不予批捕和变更强制措施具体是什么
      取保候审不予批捕和变更强制措施具体是什么因侦查部门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要么放人,要么变更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


·财产侵权纠纷上诉状样本是什么
      侵权纠纷上诉状样本是什么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财产侵权......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一、法人一般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法人只是公司的法律主体二、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


非法集资利用型的特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