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在生活中,相应的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作为人民群众我们需要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利,则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不受迫害的根本,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民法典》,那《民法典》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民法典》法人解散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法人解散: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的;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法人解散说明法人解散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但是, 法人章程另有规定、法人权力机构另有决议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 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没有规定的, 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清算期间, 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清算终结, 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 清算终结时, 法人终止。法人被宣告破产的, 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 法人终止。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规定分支机构应当办理登记的, 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在法人成立后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 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 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承担连带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民法典》是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个别人或者偏向任何人,因此在出现法人解散的情况下,要保证法人的利益不受损也要保证其他人的利益不受损。在生活中要善于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总结: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的会有许多的新事物出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存款是否合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
·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
虽然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利息数额的上限有要求,但却没有强制借款人必须要在是什么时间内交付利息,对于此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有些出借人为了获取最大的利用,就会转空子......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婚姻破裂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重要的一部分。房产协商或者判决后需要移交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的概念和程序,怎样处理。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手续......
·产品侵权纠纷财产损害纠纷如何维权?
对于产品生产机构,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生产有质量的产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企业单位没有按照既定的规定生产产品的现象,此时一般会伴随着民事主体的权益会受到伤害,此时产品侵权......
·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子能否降低抚养费?
当代社会,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同时可以说是父母的未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离婚了之后还会再婚,因此有的人想了解一下再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相关问题,比如说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
民法总则法人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