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受理举报后如何处理?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开发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会批准其开始建造某工程项目,由于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的经济发展,有些工程项目的质量更是与人们的生命挂钩,故而,企业和政府都对工程项目有较高的要求。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可以举报,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一、烟台工程质量举报的方式有哪些?
  
  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二、受理举报后该如何处理?
  
  (一)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下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
  
  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
  
  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二)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信函、电话、来访登记(包括收讫及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
  
  2、向有关单位及人员初步查证落实投诉内容;
  
  3、经初步查证投诉内容基本属实者,索取投诉工程的相关资料;
  
  4、组织调查;
  
  5、编制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三)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诉应调查内容:
  
  1、核查工程参建方履行建设程序情况;
  
  2、查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3、调查工程参建方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情况;
  
  4、审查工程设计施丁图纸、文件,必要时对结构设计进行复核验算;
  
  5、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6、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施工技术资料。
  
  各地如果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写信给相关部门、来访的形式进行举报,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也包含着三种举报方式。在相关部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应该立即核实,若发现举报信息真实的,应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但若是虚假举报,举报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结: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受理举报后如何处理?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开发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会批准其开始建造某工程项目,由于一个工程质量的好坏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加盟项目骗局维权的方法是什么?
      加盟项目骗局维权的方法是什么?很多人表示自己在看到连锁品牌的商机之后,都想纷纷尝试一下加盟,但是自己没有相关的加盟经验,只是在加盟商的不断利诱之下,与加盟商签订了合同。在签了合同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见证人要几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见证人要几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见证人要求两人以上,法律上的“以上”是包含本数的,即二人也是符合规定的。二、遗嘱见证人条件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


·内蒙古初次醉驾会怎么处罚
      内蒙古初次醉驾会怎么处罚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


·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制度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的保护制度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二、甲方现聘请乙方为公司(职位)负责工作。三、甲方按照政府的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规定,制定......


·夫妻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
      夫妻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烟台工程质量举报方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