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现在各个省市都在打造透明性、服务型政府,这就需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于诸暨市民而言,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及时把握政策动态,这样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好处。那么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1、指定地点为:诸暨市政府办公室,地址:诸暨市东一路19号;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联系电话:0575-89089312。2、诸暨市档案馆,地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4楼;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联系电话:0575-87979300,87979301。3、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联系电话:0575-80727031。4、诸暨市图书馆,地址:诸暨市浦阳路77号3楼;公开时间为:工作日;联系电话:0575-87222993。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资料汇编、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手续是怎样的?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应填写《诸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诸暨市政府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复制费、邮寄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由此可见,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很多,诸暨市民可以在诸暨市政府网站、诸暨市图书馆、档案馆和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政府信息,另外,市民还可以到政府办公室,或者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政府最新政策动向。没有查询到信息也不要紧,市民能够就想知道的信息提出公开申请,总之,现在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总结: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现在各个省市都在打造透明性、服务型政府,这就需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于诸暨市民而言,其可以通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


·什么是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如何处罚?
      走私贵金属罪行为人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


·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


·无名指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出意外受到伤害时,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并就受到损害的程度来申请工伤赔偿。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小心使得无名指骨......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这便是撤销权的行使。但是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
      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一、小孩多大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抚养?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哺乳期内离婚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过了哺乳期的,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诸暨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