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规定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是比较快的,很多职工的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很多人都在努力着增加客户,增加自己的收入,拼命的制作方案,但是有的时候公司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解聘职工,解聘职工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一、解聘赔偿标准
  关于解聘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1.合法解除;2.协商解除;3.违法解除关于合法解除,这个简单讲,就是存在员工不胜任或重大违纪等行为,造成的公司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无补偿关于协商解除,这个简单讲,就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协商结果进行补偿。关于这部分补偿,如果没有提前30天进行通知,则存在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且根据工作年限,不够半年补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工资进行补偿,也就是所谓的N 1补偿关于违法解除,公司方负有完全的责任,需要承担违法补偿的违法后果及违法成本。一般是双倍工资补偿。
  二、解聘赔偿扣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合法解聘的话是可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这是因为职工自己的原因导致解聘的,比如说职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等。如果是违法解除的话,企业应该支付双倍的补偿金来对被解聘的职工以赔偿。
  
  
  
总结: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是比较快的,很多职工的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很多人都在努力着增加客户,增加自己的收入,拼命的制作方案,但是有的时候公司会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并购的一般流程
      1、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2、核查资料: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与其他条件;3、谈判:主要涉及并购形式、交易价格、支付方......


·离婚申请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申请孩子抚养权吗可以申请。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另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如何处罚
      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如何处罚针对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没收违法所得,会处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得持有能够证明对方收到该函的证据,如快递单或对方书面确认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


·非法集资2023万判8年是否合法?
      某个公司的负责人在被公诉机关以非法集资了2000万的罪名起诉之后得到了法院处以八年的有期徒刑的判决,被判决的负责人可能会对自己的判决不服并认为自己集资的罪行并没有达到判八年这样严重的程......


国家规定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