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妻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一种方式是离婚的双方协议变更,另一种方式就是起诉,要求法庭变更抚养权。不受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是诉讼要求变更,法律规定有可以变更的理由,相应的证据证明才可以。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后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新婚姻法儿女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其实无论夫妻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离婚的,日后只要满足变更抚养权的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因此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也是可以的。而此时变更抚养权分为了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两种方式,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指定监护人通知书内容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通知书内容有哪些?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件号码、起诉人身份信息、法院判定结果、指定人结果、法院印章、日期。范本一: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民特字第×......


·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么
      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么一、酒驾在交强险免责范围内么1、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00元,三......


·行政拘留会留案底留多久?
      行政拘留会留案底留多久?行政拘留是不会留案底的,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部印发......


·爷爷对孙子有没有抚养义务?
      爷爷对孙子有没有抚养义务?在生活中,我们知道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是,遇到一些其他的情况,经常会由于抚养义务的纠纷而闹得不可开支,尤其是祖父母对于孙子孙女的抚养义务的问题......


·保证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保证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特征?一、什么是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二、保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保证合......


·克扣工资如何处理,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足额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因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了财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足额发放工资,会克扣工资。这时候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