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土地资源是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的,土地资源不仅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于个人来说,土地也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书。那么,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撤销土地证一般要依据法院撤销土地证的裁定,或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确属土地登记错误的,将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决定,注销土地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如果想要推翻土地,我们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撤销土地使用证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三、违法土地使用证注销流程
  
  《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证登记的事项错误的,或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可以持土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申请更正登记。土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国土部门撤销土地证,一般要依据法院撤销土地证的裁定,或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确属土地登记错误的,或者违法的,将作出撤销土地证的决定,注销土地登记。
  
  (一)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4、原土地证书;
  
  5、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二)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
  
  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3、实地勘察。
  
  4、公示。
  
  5、核销。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的土地使用证,依据国家规定一共可以分为三种。如果土地使用证的取得具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使得违法土地使用证得以注销。那么,关于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我们可以搜集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使得违法的土地使用证得以注销。
  
  
总结: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土地资源是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的,土地资源不仅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于个人来说,土地也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房屋租赁要交什么税 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
      一、房屋租赁要交什么税1、营业税: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5%计算。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


·贩毒车无证是否会被没收车辆?
      贩毒车无证是否会被没收车辆?贩毒车无证是会被没收车辆,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1、如果该车曾经被你用来从事过贩毒活动,要依法予以扣押。2、如......


·误工费赔偿的问题
      误工费赔偿的问题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的要求多分,或者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补偿,有重大过错的可以要求损害......


·工伤赔偿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工伤赔偿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1、赔偿项目要明确。协议书中约定的是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还是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是劳动年限的补偿金?是医疗费还是护理费等?每个项目......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时,会要求参与投标的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这也是为了保障招标者的利益,在招标结果公布后,招标者会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与未中标的公司。投......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