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合同法抗辩权法条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的规定是什么?
  
  一、概念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债务人(被告)行使抗辩权时,法院是作债权人(原告)败诉判决抑或是同时履行判决如以败诉判决,原告则须先为给付后再为自己的抗辩权起诉;而以同时履行判决,则可以使一次判决即达实体法设此权利的目的,
  
  比如,双方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方未交货之前,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在对方未全部交付货物的时,另一方有权拒绝交付其余货款。但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的义务应当是相当的,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未履行附随义务为由不履行合同主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是一种权利保障,尤其是发现对方履行合同缺乏诚意时,可以拒绝履行。
  
  但是,同时履行是有极大弊端的。事实的履行上总是有先有后,绝对的同时是难以实现的。尤其是双方当事人极不信任的情况下约定同时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会因为履行时间问题严重扯皮。
  
  因此,双方在合同中最好约定相互义务的履行的时间顺序,以免为日后埋下纠纷的种子。
  
  二、形式条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5)适用范围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委托、保险、雇佣、劳动等合同。
  
  三、执行方式
  
  1、迟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受领迟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3、部分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4、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我们可以知道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规定的,主要是概念规定,形式条件以及执行方式。在履行抗辩权时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权利,并且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做到使合同是合法的。
  
  
  
  
总结: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一、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是证据材料的一种,只有经过当庭质证才能被采信为有效证据。如果经过庭审......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这样的纠纷的时候,有很多一部分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些正常的吵架,并没有必要把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纳入我国的刑法当中......


·别人借了我钱没打借条能报警吗?
      别人借了我钱没打借条能报警吗?是可以报警的,但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


·夫妻离婚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如何判决如果是在离婚后双
      夫妻离婚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如何判决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


·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河北省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速,征地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您都很关心征地后的补偿问题,相信很少有人清楚知道征地补偿的标准,也并不清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