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争夺抚养权其实是不太容易的事情,毕竟很多时候都是女方在实际照顾子女,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的多。那此时作为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才好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需要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般都是离婚夫妻就抚养问题产生了纠纷,而此时也无法再协议离婚了。至于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我们在上文中列举了一些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必要时,也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总结: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争夺抚养权其实是不太容易的事情,毕竟很多时候都是女方在实际照顾子女,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处理?可以先去车管所或交警大队查询一下有无违章,即使有违章也可以等车该年审时再交。交警现场给驾驶人开的罚单15日后不缴纳会有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违章记录或驾驶人不在现场......


·遗产继承权哪些人有2023
      一、遗产继承权哪些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造成严重后果会怎样
      我国针对一些化学有毒物品,在保存过程当中有着严格的要求。不管是使用和运输,都会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检查。因此在日常生活当中,针对一些危险物质,通常普通人是没有办法私自使用的,因为......


·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有哪些?
      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有哪些?一、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概念刑事诉讼证据与其他证据一样有其自身固有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大陆法系证据理论的概念,相当于英美法系证据理论的"可采性"......


·故意堵路算寻滋事吗
      视情况而定。故意堵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①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③在公共......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吗?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吗?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合同终止是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


男方离婚后怎么争取抚养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