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当犯罪嫌疑人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是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但是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了?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您可以阅读文章进行了解。
  一、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二、监视居住是怎样进行认定的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由上可知,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但是我们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被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必须要满足以上的条件才行,并且在被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逮捕。要是你还不明白,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总结: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当犯罪嫌疑人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公安机关是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的,但是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人信息泄露危害有哪些?
      在网络中随意将自己的信息输入到陌生的网站之中就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信息被恶意地泄露,但是很多人似乎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引起很高的重视,乃至很多人等到损失降临时才后悔当初无所谓的态度......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进行征取大量的土地,其中为代表的是农村征地。由于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因而,您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


·工程设计纠纷案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工程设计纠纷案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定义及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设计,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监视居住一年后到期的怎么处理
      一、监视居住一年后到期的怎么处理?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如何认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