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故之间需要具有因果关系,即前者导致后者发生,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应该如何进行处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
  
  二、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环境监管失职罪要求行为人的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后果出现,那么何为严重后果,或者说需有怎样的后果检察机关才会以环境监管失职罪进行立案呢。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三)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
  
  (四)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
  
  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值得一提的是,成立环境监管失职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只有发生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其次,行为人是出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过失心态;再次,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述三点必须同时具备。
  
  
总结: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严重不负责任和重大环境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店面转让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店面转让需要付违约金吗?要看双方约定的情况;店铺转让的,违约金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事纠纷来处理;合同法解释(二)规......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除了向银行贷款以外,您可以筹纳到资金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将自己的一些私有财产进行典当。大多数人在选择抵押物的时候,都是自己的一些不动产,现在拿自己的手机......


·最新网络诈骗手段具体有哪些
      最新网络诈骗手段具体有哪些1、冒充公检法诈骗:以事主涉嫌洗黑钱、贩毒、诈骗等犯罪正被通缉为由,恐吓事主配合调查,诱其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骗取钱财。2、盗取QQ、微信诈骗:盗取事主......


·劳动合同终止原因有几种
      劳动合同终止原因有几种一、劳动合同终止原因有几种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买到朋友圈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带好证据直接去所在区县工商局或就近工商所。也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


·训诫不是行政处罚 这种说法正确吗
      训诫不是行政处罚,这种说法正确吗?这个需要根据训诫书的具体内容分析,因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法定的。二、什么是训诫?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