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团伙盗窃什么时候请律师

  盗窃除了个人盗窃,还可以是团伙盗窃,团伙盗窃中,只要盗窃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委托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那你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吗?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一问题。
  
  一、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因此,由上诉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了,但是如果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辩护人。
  
  二、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哪些人员担任辩护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因此,犯罪嫌疑人处理委托律师之外,还可以委托自己的亲友,监护人作为辩护人,但是要明确,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阶段,是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
  
  三、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有哪些
  
  1、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2、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如果触犯了盗窃罪,建议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让律师介入为你收集有利于你的相关证据,并且,律师的诉讼权利比非律师辩护人的权利要广泛很多,能够更好的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要是你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总结:盗窃除了个人盗窃,还可以是团伙盗窃,团伙盗窃中,只要盗窃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委托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


·夫妻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我国公民从一出生开始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由于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所以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关于孩子的相关事情就比如说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是说有两个孩子,离婚......


·一、全责方对交通事故不予赔偿怎么起诉?
      一、全责方对交通事故不予赔偿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证明小孩的抚养权?一、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找关系改吗
      在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对一些事实比较清晰的,法律后果不太大的事项,为了更好的起到监督管理的效果,提高执法的效果,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说餐......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团伙盗窃什么时候请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