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职工在生产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劳动保障机构会按照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展开评定,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为您介绍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有哪些。按照规定,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劳动保障机构会按照职工器官残损情况、功能性障碍程度及医疗依赖程度等,来做出具体的鉴定。属于比较严重工伤的话,职工可以得到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报销,还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等。
  
  
总结:职工在生产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劳动保障机构会按照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展开评定,目前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和乙方共同签订的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出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第___条协......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现实中,不仅会对个人的房屋进行拆迁,因为市政建设的需要,还有可能对一些企业进行拆迁。而此时按照规定,也是要对被拆迁企业做出赔偿的,当然这方面与对个......


·个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个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如果我们遇到民事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方式交给法院处理时,可以对管辖法院不服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时,需要我们写一份个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将请求事项、事实......


·公司股东退出该如何清算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券商代销私募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券商代销私募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券商代销私募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个大客户投资交易佣金普遍在万分之三水平,而券商获取的利润收入仅为万分之零点五,而代销私募产品后,其机构交易的......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