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
交通工程不管在哪一个省市都是属于民生工程,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所以为了能够让人民的出行更加的便捷,各省市对于交通工程的建设也是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对于交通工程来说最重要的便是质量的问题了,那么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
1、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北京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等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凡在本标准中未做规定的,均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3、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4、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等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5、工程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数据应真实可靠,完整、规范,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测单位或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
6、北京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质量的要求应与本标准一致并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7、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监测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8、对各单位工程中的临时性工程(不作为永久性建筑物的一部分的工程)虽然不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但也应按相关的设计文件和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并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
9、在工程验收中,有关土建工程与设备、信号、供电等专业的接口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要符合各相关专业的验收标准。
10、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b)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c)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d)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
e)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测);
g)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h)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i)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j)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其实在我国虽然国家对相关的交通工程的质量问题有着相关的规定,但是各省市同样也会根据国家的相关的规定对交通工程的质量标准做更加严格的规定,而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便是如此,在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中,不仅对建设时的工程标准做了规定,对验收时的规定也同样做了规定。
总结: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的?交通工程不管在哪一个省市都是属于民生工程,便利、畅通的交通环境是人民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所以为了能够让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并购基金风险控制并购基金运营风险是指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基金收益达不到基金投资人预期目标的风险和基金投资人收益分配风险。根据《民法典》、《合伙企业法》......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
·知识产权贯标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
这是在我国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也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是产权贯标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之产权贯标,比如说知识产权贯标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那么......
·怎么确定侵权名誉权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侵权名誉权的管辖法院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
·民事诉讼法申诉的变化
民事诉讼法申诉的变化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申诉途经产生了变化和影响,具体如下:一、新民事诉讼法对申诉途经的法条规定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分公司签的合同诉讼主体是谁?
分公司签的合同诉讼主体是谁?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
江苏交通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