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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起诉孩子探视权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指的就是夫妻双方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解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与子女的关系的解除。所以,当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孩子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也必须得履行。而在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破裂,会对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多加阻挠。那么,在我国起诉孩子探视权多少钱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二、在我国起诉孩子探视权多少钱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1、你可依据你们的合同而约定。2、一般起诉的案件受理费,可由败诉方承担。3、对于律师费,一般由委托的相对人承担。4、如需帮助,你可直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起诉孩子探视权的费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由五十元到一百元不等。在这里我们提醒您,如果遇到阻挠探视权的行为,但是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对探视权的阻挠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您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来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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